某股份行北京分行被罚150万元,涉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责
发布日期:2024-11-09 08:34 点击次数:153
蓝鲸新闻11月8日讯,10月31日,国度金融监督处治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4张罚单,剑指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偏激干系包袱东谈主。
罚单表现,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主要违法违章事实为: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责酿成大额风险。具体触及赵磊(时任兴业北分向阳支行交易部企业金融部客户司理)、班雪青(时任兴业北分信用审查部审查员)、吴金宝(时任兴业北分信用审查部总司理)等包袱东谈主。 阐述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处治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八条及干系审慎计较规章,国度金融监督处治总局北京监管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: 1. 对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罚金统共150万元; 2. 对赵磊告戒; 3. 对班雪青告戒; 4. 对吴金宝告戒并处罚金10万元。 上述处罚决定于2024年10月31日作出。